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2021年12月30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19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通知》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山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财政用于支持药品安全抽检、药品监管能力提升资金达4.32亿元。”山西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黄庙介绍道。
同时,山西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至今出台了“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政策,减免企业费用2577.84万元;为推动山西省实现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器械、医用防护服生产零的突破,出台了“新冠疫情防护用品、产品注册零收费”,免除企业费用205.53万元。
下一步,山西省财政厅还将持续加力支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资金着重向两个方向倾斜,其一是向基础倾斜,支持补足山西省药品监管能力短板,大力支持检验检测、智慧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二是向基层倾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大力支持市县两级药品监管机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建设,加快基层药品监管机构发展。
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降低,同时根据监管业务需要,将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对药品监管资金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力争使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文 薛阳 董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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