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高校。条件不具备、尚不能开展自主评审的,仍参加山西省教育厅统一评审。以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为试点,设立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高校、医院要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评委会组建工作。今年山西省不再统一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评审高级职称仍需保留外语要求的,报山西省人社厅备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2017年先在农业、经济、会计三个系列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试点。
山西省人社厅要求,在评审方式方面,着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切实提高评审质量。要规范执行评委产生程序,主动接受监督。要建立评审会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评审对象、会议议程、执行评委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事项。要积极探索定向评价方式,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时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要精心组织专业答辩,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好专业答辩。实行分等次按比例控制,优、中、差三个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3:6:1,答辩淘汰率应不低于10%。(作者:李晓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