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讯 (记者李涛)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今后,省高等院校、省直科研院所、省直公立医院以及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总量,仍有空编的,可优先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取消行政审批,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使用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限于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直接从事教学、科研、临床工作的人员。清编和超编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周转编制引进。山西省明确,上述单位使用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取消行政审批,用人单位每半年分别向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备案一次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其他补充人员,仍将执行山西省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管理。
此外,对于因工作急需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双方协商,可实行项目管理、协议工资,不占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