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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山西省首期环保税开征

山西晚报2018-03-30 08:38:04

  原标题:4月1日起 我省首期环保税开征

  山西晚报3月29日讯(记者赵德伟)4月1日起,山西省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开征,届时,山西省7280户环保税纳税人正式缴税。3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地税局、山西省环保厅联合召开的山西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目前,山西省已经识别并纳入管理范围的环保税纳税人合计7280户,信息采集及模拟申报7163户。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将于4月1日开始进行首期申报。为了做好该项工作,去年,山西省地税局、山西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税税源专项调查,逐户排查污染源情况,摸清税源底数,提前做好税费衔接准备,同时,各级地税部门与环保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工作,明确了信息交换内容、频次等,积极推进共享平台建设。

  会议上,山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1日环保税首个征期开始后,面向纳税人服务的各地办税服务厅将设立“绿色通道”以及专人咨询岗,持续开展“政策大辅导”活动,进行精准辅导培训,加强交流互动,拓宽服务渠道,全力做好环保税申报服务工作。

  “作为绿色税种,环保税开征的目的不单纯限于组织收入规模,而是更多地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机制引导,促使企业加强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贤掌介绍,尤其是对于排污大户,一方面必须将应当缴纳的环保税足额征收到位,促进企业减排;另一方面,对于低标准排放的,按照税法规定要认真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因此,地税部门需因势利导发挥环保税的调节作用,通过使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提高企业的排污成本,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众所周知,环保税专业性强、业务复杂,征税对象细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等四大类,具体的应税污染物种类多达百种以上,监测管理和税款计算的方式多样,专业化管理要求较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具有瞬时性、隐蔽性、流动性等特点,难以监测管理和准确计量。环保税的上述新特点,要求地税部门要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污染物、不同监测方式,分类制定税收管理办法,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保税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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