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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正式颁布《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发布时间:2017-12-21 16:06:42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晋城市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颁布

  12月20日,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晋城市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正式颁布新闻发布会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基层授牌及立法顾问发放聘书仪式。

  会议宣读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决定》,对《条例》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公布、解读,省运晋城公司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据介绍,《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是晋城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条例》自立项到批准历时九个月,经过草拟文本、深入调研、十多次论证修改、三次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条例(草案)》。10月24日,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12月1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该《条例》,批准正式公布,《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权管理、线路管理、政策资金扶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48条,《条例》立足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对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经营权管理、线路管理、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此外,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城乡一体,改革惠民,《条例》以城乡居民出行安全、便捷、优惠为出发点,致力构筑与全市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的局面。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公交车不再是市民的专属,农民也能享受。(崔振海 暴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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