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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山西省医保中心将集中补报谈判药品费用

发布时间:2018-03-07 16:31:39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将补报谈判药品费用

  太原晚报讯 (记者李涛)3月6日,太原晚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医保中心将在3月份集中对参保人员在2017年相关政策出台后发生的谈判药品费用进行补报。

  之前,为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山西省将赫赛汀等32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山西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用药范围。此次,凡符合晋人社办发《关于将曲妥珠单抗注射液等32种谈判药品纳入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用药范围管理的通知》和《省直职工医疗保险谈判药品使用管理规程》规定的药品费用给予报销。

  报销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诊断建议(证明)书,专门机构特殊化验指标结果报告单;费用发票、处方。具体补报程序为:由各单位专管员统一递交报销资料,再由省医保中心组织专家审定报销资料,最后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支付待遇。32种谈判药品中,赫赛汀(限适应症乳腺癌)、芙仕得、格列卫、昕维、诺利宁、格尼可、施达赛、依尼舒、达希纳、索坦自2017年3月21日起执行,其余药品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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