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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至31日 太原市采取强化减排措施

发布时间:2018-03-16 13:13:40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3月14日至31日 全市范围采取强化减排措施

  太原晚报讯 (记者郜蓉)按照环保部下达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太原市2017年10月到2018年2月,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较为显著,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进入3月以来,多次遭遇重污染天气,对此,太原市决定从3月14日至31日期间,太原市范围内采取强化减排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强化限产减排力度

  根据太原市政府办公厅新发布的紧急通知,在此期间,太原市要进一步强化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力度。

  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列入《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项目清单》的企业,必须按要求限产停产,水泥行业必须全部停产。

  在此基础上,太钢烧结限产30%,美锦钢铁限产50%,焦化行业不再执行迎峰度冬生产要求,全部保温运行,混凝土搅拌、石料开采和沥青拌和企业全部停产(为重点工程供料的企业除外,相关单位需重新严格审批)。

  机动车每日限行20%

  严格落实错峰运输相关要求。太原市区每日限行20%的机动车,清徐、阳曲强化管控柴油货车,过境柴油车全部分流至高速公路,禁止进入太原市范围。各县(市、区)在重点地区,实行柴油车禁行。

  全力控制扬尘污染。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全部停工,渣土车全部停运(重点工程除外,重点工程需重新严格审批)。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控制企业物料装卸运输无组织扬尘排放,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设施不全的一律停产治理。

  加强道路保洁。加大湿扫力度,全天禁止喷雾洒水和冲洗路面,有效降低空气湿度。

  延长橙色预警

  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间至3月20日。在此期间,强制性减排措施采用红色预警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油墨生产、涂料生产企业全部停产,以企业用电量核查;

  二是其他矿业开采和铁矿采选企业限产不小于50%,以生产线计,仅有1条生产线企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

  三是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工序限产50%,以烧结生产线数计;

  四是含喷涂工序企业,停止喷涂工序;

  五是除机械加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外,其余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全部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仅1条生产线以产品产量计,以用电量核查。必须连续生产和涉及危爆的企业,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最大限度应急减排措施。

  加大联防联控

  在此期间,太原市会加大联防联控力度。

  协调山西省大气办、山西省交管部门,对高速公路车辆引导分流,尽量减少高速公路过境柴油车流量,对太原盆地内的柴油车辆实施严格管控,统一开展上路执法。

  太原南部的清徐县和综改示范区要在统一执行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减排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小店区、晋源区统一行动,坚决降低污染物排放;迎泽区、杏花岭区加强联动,做好交界重点地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根据天气状况,3月18日至19日期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缓解大气污染。

  按日计罚严格问责

  太原市要对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逐一检查,坚持日查夜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扬尘污染控制情况、柴油车管控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不落实减排要求,违规生产的企业和违规施工的工地按高限处罚,充分利用按日计罚、责令停产、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加大问责力度。太原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强化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施严格问责。(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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