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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18-03-19 14:34:54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市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太原晚报讯 (记者郜蓉)源头实现垃圾分类是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有效举措。今年,为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太原市要在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强制推行垃圾分类,与此同时,太原市还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在征集意见,正式出台后,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见成效

  近年来,市、区两级环卫系统按照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的思路,将城中村、农村地区全部纳入环卫公共服务范围,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在生活垃圾的收运过程中,逐步实现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收运,这样一来,垃圾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下半年我市的垃圾产量明显下降,平均每日减少千余吨。

  综合来看,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市区现已设立了100个示范点,初步建立餐厨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废旧衣物、废旧电池等分类收运机制,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4%。

  垃圾分为四类收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根据相关计划,今年太原市拟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除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外,还将对不按垃圾分类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在《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到生活垃圾分为四类收运,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同时,可回收垃圾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个体回收人员或者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应当分别投放至有相应标识的回收站点或者收集容器;家具、废弃电器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放置于指定区域,由相关专业单位收集;零星建筑废弃物,应当装袋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各类垃圾必须定时清运。

  乱放乱倒要受罚

  今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奖励方式,发动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乱堆、乱放、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

  此外,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并拒不改正的;未将家具、废旧电器及零星建筑废弃物等投放到指定区域的,或擅自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等,都将受到额度不等的罚款。(责编: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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