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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30 13:56:33 | 来源:太原日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7月27日,山西省已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完成专家论证。

  生态红线划定后,辖区内经济社会开发活动的空间布局必须遵守生态红线规定。据介绍,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只有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才能为今后的绿色发展提供生态支撑,进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据了解,生态红线划定后,山西省还将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评价机制、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考核机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等。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山西省等16省份划定方案进行技术审核,按程序报批,尽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为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还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对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追责问责。我省提出,要在2018年底前,划定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作者: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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