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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启动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07-02 17:09:09 | 来源:山西日报 | 编辑:陈佳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启动

  为全面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山西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纵深开展,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山西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7月1日-10月15日开展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行动旨在深入开展全省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重点包含10方面清零内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和晋北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禁煤区”散煤、“散乱污”企业、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建成清零,为迅速扭转山西省环境保护落后局面,保障“二青会”环境空气质量,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现国家水质考核任务,全面改善山西省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山西省成立了专门的“百日清零行动”指挥部。其间,各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组织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登记,逐项清零,“百日清零行动”指挥部组织驻市交叉检查,指导各市开展工作,并对各市监督检查。

  行动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执法震慑。对于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要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山西日报记者 程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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