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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稳就业新政出台 5方面措施稳定就业局势

发布时间:2019-01-24 17:55:28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陈佳):1月11日,山西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压实各部门责任5个方面来稳定就业。1月24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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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佳

  《实施意见》包含5个方面15条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指出,山西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山西将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对融资担保费率低于3%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同时,山西积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企业贷款由最高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在深化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方面,山西将就业见习范围从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16-24岁失业青年,并组织“3年5万人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促进青年就业;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在培训经费上给予补贴;加强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机构和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并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底,山西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此外,山西将加强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并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失业人员凭居住证、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就业转失业证明或个人的无业承诺书,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综合施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山西还将积极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组织协调责任、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职责,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实,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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