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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维修基金缴纳后不能退

发布时间:2018-02-28 14:35:10 | 来源:山西晚报 | 编辑:薛阳 | 责编:石丽敏

  2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住房维修基金缴纳后不能退还。

  住房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住房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但符合以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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