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高平开始撤并小行政村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7月4日下午,晋城市高平市召开会议。会上,高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在高平市开展撤并行政村工作,撤并户籍人口200人以下的村,200至300人的村鼓励撤并,建立大村或中心村。
会议强调,小的行政村撤并后,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新组建村加强组织建设工作,被撤并的行政村原有各项经费保持3年不变,原则上并入村的村“两委”成员不变,被撤并村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保持3年不变并计作连续工龄,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对撤并行政村涉及到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低收入村的帮扶政策不变;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情况,把被撤并村作为新组建村的村民小组,以这些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据悉,高平市200人以下的行政村共有13个,涉及8个乡镇(街道),200到300人的共有32个村,涉及14个乡镇(街道)。(文 张姣 编辑 常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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