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被评为全国先进
7月初,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朝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张朝晖今年4月20日起主持阳泉中院执行局工作。在执行岗位工作近20年间,他多次参与组织、实施省、市级重大执行活动,创建的审计执行等工作方法受到推广,被推荐为“市级审判专家”。近年来,他个人承办执行案件500余件,结案率、结案标的实际到位率名列山西省前列,处理执行监督案件120余件,接待信访群众800余人次。特别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困扰执行工作的关键问题,带领全局人员,持续精准发力,逐个突破,积极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阳泉市法院执行工作主要考核指标连续三年在山西省法院名列前茅。(赵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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