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范用工信用监管更有效
原标题:规范用工信用监管更有效
山西省2018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7月全面展开,将对用人单位的合同保险等全面“体检”。审查结果将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等,都属于劳动保障领域常见的违法行为。这类行为同时也是一种失信行为。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之大背景下,充分运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手段,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甚为必要。
事实上,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不仅是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有力抓手,也是实现劳动保障精准监管与服务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主要规范主体行为转变,积极探索将劳动保障诚信信息融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联合激励与惩戒,已成为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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