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召开
原标题: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山西省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要求,推进太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更好开展,太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7月23日召开,总结阶段性成效,部署下一步工作。太原市委副书记李新春出席并讲话,太原市副市长车建华主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太原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山西省委的部署,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摆在重要战略地位,高度重视、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杏花岭区、晋源区两个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李新春强调,要提高站位强认识,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突出重点推工作,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科学确定成员身份、有序推进合作改革、深入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进行,确保今年10月份杏花岭区和晋源区顺利通过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试点工作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抓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责任,严格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作者:弓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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