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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和区域管理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8 21:41:50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陈佳):12月28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太原市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承接查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太原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区域备案》”)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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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佳

  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有一定影响。多年来,太原市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因业主入住物业小区后产生的大量问题而互相推诿责任。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促进太原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太原市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和管理区域的划分和备案作了翔实的规定。

  据介绍,《承接查验》要求,为尽量避免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新建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完成,新建物业移交应当做到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

  此外,《区域备案》指出,新建物业由城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档案所需的材料报至城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档;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城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应当经拟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公示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由城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档备案。

  据悉,《承接查验》和《区域备案》两个通知,在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及工作流程等方面都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做出了比较详实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两个文件的实施将使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方面事宜时有法可依,能真正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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