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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严格规范车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19-01-07 09:49:10 | 来源:太原晚报 | 编辑:路鹏程 | 责编:石丽敏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汽车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并衍生出丰富多彩的汽车文化,但同时也滋生了大量的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全省文明交通形象,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格规范车容倡导文明出行"集中治理行动。

  治理重点

  此次治理行动,警方将以集市、零售商店附近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小型轿车、越野客车、面包车(用于运送货物)为重点车辆,以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广告影响安全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为重点违法,在前期宣传引导及自我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加强管理。治理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在交管部门依法登记并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的。二、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广告影响安全驾驶以及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三、机动车车尾喷涂或粘贴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的个性标识。

  执法标准

  山西省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本次集中治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自行整改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一、对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故意、蓄意遮挡原有机动车号牌的,按照“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进行处罚;对不影响识别原有机动车号牌的,摘除个性车牌后予以放行(车队编队出行的除外)。

  二、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予以放行;对于影响安全驾驶的,要按照“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进行处罚。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要按照“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三、在机动车车尾喷涂、粘贴个性标识,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放行。

  三个阶段

  此次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9年1月5日至1月31日为宣传自查阶段,交管部门将借助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存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和不文明行为的团体或者个人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为集中治理阶段,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上述重点治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2019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效管理阶段,交管部门将边整改边总结,坚持对违法行为打击的同时持续宣传引导,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严格规范车容倡导文明出行”集中治理回头看,防止此类现象的反弹。(太原晚报记者 张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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