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聚焦脱贫攻坚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国际在线山西频道报道(陈佳 实习生 李慧敏):4月26日,提高太原市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新闻发布会召开。这是太原市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1年来第24次提标。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李慧敏
太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亚江表示,2019年太原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贫困县提标的额度大于非贫困县。城乡低保非贫困县(城六区、清徐和古交)统一增加50元,阳曲、娄烦城市低保标准增加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0元,两个贫困县提标幅度明显大于非贫困县,年标准达到了6360元,超出脱贫线标准2760元;二是提标将给困难群众带来更多实惠。太原市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幅度较高,以城市低保标准650元计算,低保户中重病、慢性病按照60%的分类施保政策,保障标准为1040元,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一二级残疾人,单亲家庭中的高中、大学在校学生,按照50%的分类施保政策,保障标准为975元,低保户中上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学生,三级残疾人,按照40%的分类施保政策,保障标准为910元。此次提标,全年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大约增加6000万元,全年低保资金支出预计将突破4亿元,惠及近6万困难群众,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三是采取“农村快跑、城市慢走”的节奏,城乡标准趋于一体化。2018年太原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594元/月,2019年提标后为650元/月,提标幅度为9.4%。2018年太原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42元/月,2019年提标后为602元/月,提标幅度为11.1%。农村提高幅度大于城市,力争实现“十三五”末城乡标准趋于一体化的目标;四是提升额度在山西省列首位。太原市提高标准在50元-100元之间,在全省11个市提高额度最高,新标准位列全省首位。
此次提标不仅是落实2019年太原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保障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太原市社会救助能力水平的有效措施。此次低保提标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太原将在6月底之前,对近6万人的低保户补发2019年1月—6月的低保,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随后,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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