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企纾困 应变克难】让文旅企业强信心有奔头——关于《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解读(四)
《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有61条具体措施。其中,22条普惠性措施、9条旅游业专项纾困扶持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坚持减压力和增活力相结合,统筹降成本、扩市场和稳预期,兼顾当前纾困和长远发展,为缓解企业困难、提振从业者信心、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若干措施》针对旅游业纾困,提出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健全文旅业银企对接机制、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支持旅行社等拓展业务、创新文旅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多项举措,要求全省各地把旅游业纾困帮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着力推动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对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拓展市场经营空间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在当前出入境旅游尚未恢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跨省游时常“熔断”的影响下,旅游市场需求不足,企业缺少收入来源。山西省因地制宜,聚焦企业发展“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出台并落实《若干措施》,对于尚处于恢复期且仍需持续面对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餐饮、住宿、零售、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切实用好用足纾困扶持政策,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实施一系列让旅游等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的部署,将进一步推动行业高水平复苏和高质量发展,为稳就业、扩内需、惠民生贡献积极力量。
在拓展市场经营空间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同时,还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集体性参观等的方案制订、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的普惠性政策和专项措施,如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及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涵盖了减税降费、稳岗返还、保险支持等多个方面。
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还将持续开展入企帮扶活动,广泛深入文旅企业,密切关注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及时掌握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及时协调加以解决。积极引导文旅企业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市场需求,主动求变、创新发展。
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旅游业发展离不开金融工具的支持,《若干措施》的出台,通过“财政+金融”的组合拳,为文旅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有力提振了行业信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若干措施》中无论是普惠性政策,还是针对旅游业的专项帮扶措施,都涉及对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针对旅游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若干措施》中明确,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用好再贷款滚动额度,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在延续普惠性金融政策的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旅游企业加大信贷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普惠金融、小额贷款等对旅游行业市场主体加大支持力度。
“这些措施针对旅游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出了解决方案,通过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增强融资能力,从而推动行业更好发展。”省文旅厅副厅长金璋介绍,山西省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针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将旅游保证金暂退比例调整至100%,补足期限调整至2023年3月31日,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旅游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失业后,依法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
在加强银企合作方面,山西省将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和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多元化金融扶持举措,着力缓解旅游企业融资难问题。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不得无依据关停企业
“事实上,疫情正给全球文旅消费市场带来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并不断倒逼行业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进行消费结构升级。”金璋表示,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这些政策是下一步工作的关键,需要文旅部门加强政策宣贯解读,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创新服务方式,也需要企业积极对接,结合自身实际把政策用好用足。
在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措施》将餐饮、零售、交通等行业一并纳入帮扶范围,虽然这些政策不直接惠及旅游企业,但通过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和产业协同作用,在纾解相关行业困难的同时,也增强了旅游行业的要素保障能力,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游客体验、激发行业活力,营造有利于旅游出行的良好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
同时,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在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一年内跨县(市、区)举办两场及以上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继续实施“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政策,引导文旅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旅行社企业丰富营销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开拓客源市场。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机场、冷链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推广精准防护理念,推动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疫情防控意识。不得未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等。
为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省文旅厅将主动协调对接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纵向到底,加强协作,确保每条纾困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关注疫情形势对旅游业的影响,跟踪研判旅游企业恢复情况,针对旅游企业的新诉求,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为文旅企业纾困恢复发展、为旅游行业快速复苏提供坚强的政策支撑。(山西日报 记者张婷)